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時,為終結現存的財產和其他法律關系,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從而剝奪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時,為終結公司作為當事人的各種法律關系,使公司的法人資格歸于消滅,而對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財產及債權債務關系等進行清理、處分的行為和程序。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發(fā)生的。公司終止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種是公司的破產,即公司基于宣告破產而終止。這兩種情況下都會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組織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公司的清算是負有公司清算義務的主體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程序而為的行為。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確公司清算的義務主體尤為重要。公司的清算主體應為基于對公司的資產享有權益的義務主體。 中國公司法即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的范圍為公司的出資、資產、債權、債務的審查。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與其它社會主體之間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歸于消滅,從而為公司的終止提供合理依據。公司的終止涉及到眾多利益主體的切身利益,必須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處置和解決。因此,只有在對公司清算后,才能使得相關權利義務得以消滅和轉移,公司才能最終終止。 公司清算可按清算程序不同分為破產清算與非破產清算。清算需要出具《公司注銷清算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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